一、分流原则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2021级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升级改造方案和商学院各专业2021级的培养方案,以促进“宽口径、厚基础”的本科教育为导向,在充分考虑专业(方向)布局和教学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制定商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二、分流工作组织机构
(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年级辅导员及各专业负责人组成。秘书一人(教务员)。
(二)分流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教指委委员、督导员、各专业教授组成。
三、分流时间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四月份(学校进行转专业工作开始前),完成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进入专业培养。
四、分流对象与计划
现有人数系按照计划招生人数划定,分流时以各类的实际人数按比例微调。
参与分流总人数540人【不含金融学(中澳合作办学)和中澳商科】。
分流计划表
大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分流人数(人) |
经济学类 |
金融学(证券、银行方向) |
≤90 |
经济学类 |
金融学(保险方向) |
≤30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含中法国际实验班) |
≤65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含国际实验班) |
≤130 |
工商管理类 |
供应链管理 |
≤30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组织与人力资本管理方向) |
≤50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创新创业管理方向) |
≤40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数字营销方向) |
≤45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商务智能方向) |
≤30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旅游与大数据方向)——含工商管理(旅游与大数据方向中法国际实验班) |
≤30 |
注:各专业计划分流人数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微调。
五、分流依据
依据学生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志愿优先,同一志愿下按学分绩点优先录取的办法,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六、分流程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
1.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新生研讨课中,安排各个专业老师进行介绍,建立初步专业认知;
2.第一学年的春季学期三月份安排一次大类招生、分流的集中宣讲和咨询。
(二)学生报名阶段
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四月份,启动专业分流工作,学生在所录取大类内填报志愿。经济学类填报三个志愿,工商管理类填报七个志愿。
(三)志愿分配阶段
按照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各专业(含方向)均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当第一志愿填报人数超过该专业(含方向)的计划人数时,按照志愿中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某专业(含方向)第一志愿未录满时,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含方向)的学生中,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以此类推。
对于工商管理类没有选满7个专业(含方向),服从调剂的学生,如果自己选择的专业(含方向)没有被录取,将按照如下算法进行录取:对于所有没有录取满员的专业(含方向),计算相对剩余比{专业(含方向)剩余的人数/该专业(含方向)计划招生人数},剩余比小的优先录取该生,绩点相同的则按计划分流人数顺延。
(四)公开公示阶段
分流结果在院网站进行公示,联系电话(0631)5688064。公示时间五天。
七、其他
降级、休学或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后复学学生有一次专业分流经历的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工作。
对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商学院。
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
2021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