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所申请学位门类原则上须与前置学位门类相同。
(四)申请人在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 究 方 向 |
总学分 |
全国统考科目 |
应试语种 |
学科综合 |
020204 金融学 |
01 资本市场与企业投融资 02 公司金融与公司治理 03 金融理论与金融工程 04 金融制度与企业成长 05 金融科技 06 绿色金融 |
34 |
英语 |
经济学 |
注:请按02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继续选择二级学科专业。
三、导师推荐
申请人需由导师进行推荐,申请者请加入QQ群,群号782317754,申请入群时请注明“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姓名”。导师具体名单及申请流程会在QQ群中发布。申请人需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硕士、博士学位证)原件,《考核推荐表》2份(见附件1),以及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证明材料及该表标注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具体提交方式请见QQ群。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导师指导环节,原则上由进行推荐的导师负责完成。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所有获得导师推荐的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同力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因网上申请步骤较多,请提前办理,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
(二)网上申请时间
2025年1月21日—3月2日,进行现场确认之前。
(三)报名步骤
1.登录同力平台进行首次注册。
2.上传标准的个人照片(蓝底、390*567像素、jpg格式),须为正面标准证件照,照片不合格可能会被退回。
3.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
4.选择“山东大学”并确认选报专业。专业选择时须参照专业目录中的专业设置,按该目录中表格后的提示进行选择,能精确到二级学科的,不得按一级学科申请。
5.点击“提交申请”,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申请者请按时至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步骤及“同力平台”详细使用说明见附件2、附件3。
6.申请人须先经导师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凭导师签字同意的考核推荐表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五、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地点
确认时间:3月1日9:00-11:30、13:30-16:30
3月2日9:00-11:30、13:30-16:30
确认地点: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信息楼B101室
(二)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考核推荐表2份(需导师签署同意推荐意见);
(三)现场确认流程
申请人须持上述确认材料,由本人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确认个人信息,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确定所申请的培养单位和专业,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上交本项第(二)款中材料。
友情提示:因现场确认首日上午前来确认人员较多,建议有条件者其他时间来现场确认。
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本次申请无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经审查发现材料虚假等问题,将驳回本次申请。
六、培养管理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审查通过后,将申请人信息在全国同力平台进行入册、转为在册申请人,认定为2025级新生,并于3月至4月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入学须知。新生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将对在册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进行认定,包括我校的课程考试与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在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册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学校将对学位论文水平进行认定。
七、学位授予
在册申请人须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
八、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报名与缴费
在册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全国同力平台报名考试开放期登录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逾期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通过学校统考资格审核后,须于规定日期前在全国网上报名平台缴纳统考报名考试费。考试时间见后续通知。
九、学费标准
学制内学费标准为每人36000元/全程,其中学习阶段(第一阶段)学费20000元/人;论文阶段(第二阶段)学费16000元/人。
未按时交纳学费者,视为放弃注册资格,其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十、招生咨询电话
0631-5688235 刘老师
十一、其他
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国家及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国家和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