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原则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2025级专业大类招生、专业调整改造方案和商学院2025级的培养方案,以促进“宽口径、厚基础”的本科教育为导向,遵循“分流全满足”原则,在充分考虑专业(方向)布局和教学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以“公平、公开、公正”为目的,制定商学院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二、分流工作组织机构
(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各专业负责人、2025级年级辅导员组成。秘书1人(教务员)。
(二)分流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纪检工作的副书记、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
三、分流时间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四月份(学校进行转专业工作开始前),完成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进入专业培养。
四、分流对象与计划
分流计划表
大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分流人数(人) |
经济学类 |
金融学(数智金融方向) |
≥30 |
经济学类 |
金融学(保险科技方向) |
≥30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方向) |
≥30 |
经济学类 |
会计学(数智金融与会计特色班) |
≥30 |
经济学类 |
供应链管理(国际供应链管理特色班) |
≥30 |
五分
五、分流依据
流依据学生个人志愿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六、分流程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
1.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新生研讨课中,安排各个专业老师进行介绍,建立初步专业认知;
2.第一学年的春季学期三月份安排一次大类招生、分流的集中宣讲和咨询。
(二)学生报名阶段
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四月份,启动专业分流工作,学生在所录取大类内填报志愿。每人填报五个志愿。
(三)志愿分配阶段
各专业(含方向)均按第一志愿录取。各专业(含方向)计划分流人数不设上限,低于30人 的专业(含方向)停开,对于已经申报了停开的
专业(含方向)的,则根据个人的其他志愿顺序优先分流到已开的专业(含方向)。
(四)公开公示阶段
分流结果在院网站进行公示,联系电话(0631)5688064。公示时间五天。
七、其他
降级、休学或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后复学学生有一次专业分流经历的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工作(工商管理专业除外)。
对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商学院。
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
2025年 6月 6日
附件1: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杨林
副组长:夏辉,郭晓妮
成员:谷祖莎、凌士显、周军、刘锋、2025级全体辅导员
秘书: 车路刚
附件2:分流工作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于培丽
副组长:韩鲁青
成员:陈学胜、郝延伟、周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