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班级建设,全面发挥班级作用,建强基层学生干部队伍,鼓励其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同学服务,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优秀班长”评选,商学院现拟组织开展相关班级和个人申报、推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班集体(不含2023级);学院推荐参评的校级先进班集体班长、优良学风班班长。
二、申报条件
(一)校级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立场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认真负责;
2.班级班风积极向上、团结协作、朝气蓬勃、文明健康;
3.班级学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4.班级活动丰富多彩,效果突出;
5.宿舍卫生和个人生活习惯良好,2022-2023学年内班级所含宿舍卫生不合格次数总计少于5次(不含5次)且无违纪现象(混寝宿舍与普通宿舍同等对待);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成员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原则上参照学生毕业体育达标成绩(50分)执行;
7.班级事迹及工作档案材料齐全;
8.班级成立至少满半年;
9.2022-2023学年内所在班级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
10.全班学习成绩优秀,班级不及格率低于各学科不及格率平均值。各学科不及格率的测算方式如下:2022-2023学年,必修、限选存在不及格课程的学生人数/各学科总人数。
(二)优良学风班
基本条件:
1.全班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风气;
2.课堂秩序良好,学生认真听讲,有良好课堂氛围;
3.全班学习成绩优秀;
4.全班同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考试违纪、作弊情况;
5.全班同学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全班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无带餐饭零食进课堂现象;
6.全班同学无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7.班级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班级成员无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8.班级成立至少满半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班级成员积极参与课余学术讨论和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科研成果项目多;所得学习、学术荣誉多;班干部以身作则,带领班级同学积极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其他学习活动,效果突出。
(三)优秀班长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班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3.工作作风扎实,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班风、学风。所在班级被学院推荐参加2022-2023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评选;
4.学生2022-2023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5.优秀班长候选人要求学习成绩列前50%(各年级候选人均需符合),综合素质发展全面(2022级候选人综合评价成绩列前50%),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6.需在申报班级有半年以上的班长任职经历。
学院推荐的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的班长经审核无异议后自然获选“优秀班长”。如候选人所在班级存在不符合以上两类班集体评选条件的,将同步取消其“优秀班长”候选人资格。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公示的名额分配表,我院共有7个校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和1个校级优良学风班推荐名额。学院推荐的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的班长,经审核无异议后自然获选“优秀班长”。
四、评选程序
1. 班级/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需填写《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2)或《优良学风班登记表》(附件3),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需填写《优秀班长登记表》(附件4),并准备各项支撑证明材料,报学院审核。并同步在学工系统内申请(辅导员设置班长后,可由班长在系统代表班级申请集体奖项)。
2. 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定于12月18日(周一)在北衡楼426会议室举行评选答辩会,民主评议产生候选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候选优秀班长并公示,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学校审核。学院报送材料后,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学校将分别授予其“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同时授予该班班长“优秀班长”荣誉称号。
五、材料报送
1.申报班级填写《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2)、《优良学风班登记表》(附件3)、《优秀班长登记表》(附件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其中登记表要求规格一致,A4纸双面打印。
上述纸质版材料请于12月16日18:00-19:00交至北衡楼4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于12月16日24:00前同步发送至商学院团委纪检部邮箱jijianbuyb2023@163.com。
2.优秀班长候选人另需提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纸质版;2022-2023学年所获荣誉、奖励(计算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证明电子版。
联系人:
葛同学,QQ:3530200539;
张同学,QQ:3127845437。
商学院团委
12月13日